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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综合个人意外伤害保险(IPA)
意外身故、烧伤及残疾给付(ADD)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导致身故(不包括猝死)、不同程度的残疾或因遭受合同约定的意外烧伤且在该事故发生之日起90日内导致III度烧伤,可获得百分之十至百分之百基本保险金额的赔偿。
根据需要,可以选择附加以下各附加合同
(须附加于友邦综合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后始生效力):
1).
友邦附加特别加惠双倍给付意外伤害保险(NEDI)
若被保险人因特定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不同程度的烧伤或永久残疾,则获得主合同给付后,本公司再按同等金额予以给付。
2).
友邦附加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AMR)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导致医药费用开支,将按实际医药费用获得补偿,每次意外伤害,最高补偿可达本附加合同最高限额。
3).
友邦附加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HI)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入住医院治疗,将按实际住院日数获得给付,每次住院给付日数最高可达180天。
4).
友邦附加每日重病监护给付收入保障保险(ICU)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入住医院重病监护病房治疗,将按实际入住重病监护病房日数获得给付,每次入住给付日数最高可达180天。
5).
友邦附加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SB)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需进行手术治疗,则本公司将按附加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手术费补偿金予被保险人。
6).
友邦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HR)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入住医院治疗,则本公司将按附加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住院费用补偿金予被保险人。
注:本主合同有责任免除,请参阅保险合同的保险条款和产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