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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康福终身健康险”是一款集每日住院给付、出院康复金、紧急医疗运送、住院前后门诊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等多种保障利益于一体的终身健康保险,使您在获得健康风险保障的同时,享受到多重呵护,保障额度内终身保证续保,安享一生康福。
一、引言
友邦康福终身寿险/友邦附加康福终身健康保险(PHIB+PHIR)
一张保单,终身保障
选择友邦,一生康福
二、保障利益
住院前后门诊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每日住院给付/重大手术保险金/每日重病/监护给付/紧急医疗运送保险金/出院康复保险金/身故保险金
三、保险责任
注: (1)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0倍
(2)主合同和附加合同的累计给付金额以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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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前、后
紧急医疗运送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附加合同所定义的意外事故而必须使用医用救护车运送且入住医院治疗,则本公司将按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两倍给付紧急医疗运送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每次住院,本项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住院前后门诊给付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附加合同所定义的意外事故而入住医院治疗,且于其住院前的二周内及出院后二周内,因同一疾病或意外事故而经医院门诊进行必要治疗,则对每次门诊,本公司按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五十给付补偿金予被保险人。同一住院原因的门诊给付,最高以三次为限。若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间歇性入住医院,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期间隔未达九十天,则视为同一住院原因给付。
出院康复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附加合同所定义的意外事故而入住医院治疗,则于其出院后,本公司将按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乘以实际住院日数减去三天后的日数,给付康复金予被保险人。同一住院原因的给付,最高以一百八十天为限。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间歇性入住医院,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期间隔未达九十天,则视为同一住院原因给付。
住院中
每日住院给付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附加合同所定义的意外事故而入住医院治疗,则对于每次住院,本公司按实际住院日数,给付下表所列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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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住院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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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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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四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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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实际住院日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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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四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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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x42
+ 2x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实际住院日数-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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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住院原因的给付,最多以一百八十天为限。若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间歇性入住医院,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期间隔未达九十天,则视为同一住院原因给付。
每日重病监护给付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附加合同所定义的意外事故而入住医院重病监护病房治疗,则本公司除给付上述每日住院给付补偿金外,还将按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两倍乘以入住重病监护病房的天数给付补偿金予被保险人。同一住院原因的给付,最高以一百八十天为限。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间歇性入住医院,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期间隔未达九十天,则视为同一住院原因给付。
重大手术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附加合同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因此在入住医院期间初次接受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手术,则本公司按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五十倍给付重大手术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每次住院,本项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附加合同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被医生首次确诊患有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且因此入住医院,则本公司按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五十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同一住院原因,本项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本项保险金的给付,终身以两次为限。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间歇性入住医院,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期间隔未达九十天,则视为同一住院原因给付。
身故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其金额等值于其身故时的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扣除累计应付已付的附加合同的保险金后的余额。除另有特别安排外,若所有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则主合同应付的身故保险金将归于被保险人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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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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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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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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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
紧急医疗运送保险金
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x
2倍
注:
每次住院,本项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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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
每日住院给付
45日(含)内:
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x
(实际住院日数
–
3天免赔日)
超过45日:
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x
42 天+2倍x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实际住院日数-45)
注:
同一住院原因的给付最高以一百八十天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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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身故保险金
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
(累计应付已付的附加合同的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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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
住院前后门诊给付
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x
50% X
实际门诊次数
注:
同一住院原因的门诊给付最高以三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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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
每日重病监护给付
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x
2倍x
入住重病监护病
房的天数
注:
同一住院原因的给付最高以一百八十天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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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
出院康复保险金
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x
25%x
(实际住院日数–
3天免赔日)
注:
同一住院原因的给付最高以一百八十天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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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
重大疾病保险金
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x
50倍
注:
本项保险金的给付终身以两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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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
重大手术保险金
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x
50倍
注:
每次住院,本项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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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附加合同所定义的医院是指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开业并正常经营的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但上述医院不包括观察室、康复病房以及其本院之外的任何分院(附加合同附件中列明的除外)、联合病房、其他任何从属医疗单位或机构。本公司将在附加合同附件中
列明所有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名单,但本公司保留在整个保险合同期间对上述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名单做出增减调整的权利,若本公
司做出上述医院名单的增减调整,本公司将书面通知投保人。附加合同定义的医院名单范围将以本公司最近增减调整的医院名单范围为准。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附加合同定义的意外事故而需紧急就近入住医院,则其入住的医院将不受上述所定义的及附加合同附件中所列的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所限制,但仍需符合主合同释义中约定的医院定义。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后,若被保险人仍需继续住院治疗或需入
住医院治疗,则需转院至或入住上述所定义的及附加合同附件中所列的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后,本公司仅
按被保险人入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日数计算实际住院日数。
四、投保举例说明
王先生,30岁,投保友邦康福终身寿险基本保险金额100,000元和友邦附加康福终身健康保险基本保险金额100元。某日身体不适,被医院诊断出罹患直肠癌,在医院进行了直肠恶性肿瘤根治手术(Mile’s)
且行永久性腹部人工肛门,住院25天,其中入住重病监护病房5天,住院前后两周内共计发生门诊5次。两年后,王先生因意外事故不幸去世,请问王先生理赔明细?
住院前、后:
出院康复保险金:(100 x 0.25倍) x (25-3天) = 550元
住院前后门诊给付:(100 x 0.5倍 ) x 3次 = 150元
住院中:
每日住院给付:100 x(25-3)天 = 2,200元
每日重病监护给付:(100 x 2倍) x 5天 = 1,000元
重大疾病保险金:100 x 50倍 = 5,000元
重大手术保险金:100 x 50倍 = 5,000元
身故保险金:
100,000 –13,900(累计应付已付的附加合同的保险金)=
86,100元 赔偿金额累计: 100,000元
注:
若在被保险人身故之前已有任何附加合同项下的理赔申请,则本公司将按附加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若在被保险人身故之前没有任何附加合同项下的理赔申请,则本公司仅受理身故保险金给付的申请。
五、费率表示例
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为50,000元
单位: 人民币元
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为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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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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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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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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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保年龄 |
每年年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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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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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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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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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
男性
|
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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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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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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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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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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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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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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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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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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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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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9.8
|
1,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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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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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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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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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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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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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1.6
|
1,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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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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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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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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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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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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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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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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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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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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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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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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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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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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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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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30种重大疾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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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
慢性肾功能衰竭
再生障碍性贫血
中风
急性心肌梗塞
冠状动脉外科手术
主动脉外科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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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瓣膜手术
重要器官移植手术
失明
失聪
严重烧伤
肌营养不良症
瘫痪
阿耳茨海默氏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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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性脑肿瘤
重型脑损伤
细菌性脑脊髓膜炎
植物人
帕金森氏症
多样性硬化
肝病末期
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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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语
终末期肺病
运动神经元病
脑炎
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严重狼疮性肾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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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种重大手术保障:
1)截肢术
自腕关节或踝关节以上切除
2)乳房
1.单侧乳房癌扩大根治手术
2.双侧乳房癌根治手术
3)胸腔
1.完整的胸廓成形术
2.全肺切除
4)生殖泌尿系统
1.根治性肾切除(肾移植供者肾切除除外)
2.前列腺癌根治术
3.因癌症而行之全子宫切除术
5)内分泌系统
1.全甲状腺切除
2.肾上腺恶性肿瘤切除 |
6)关节
1.髋关节置换手术
2.肩关节置换手术
7)消化系统
1.直肠恶性肿瘤根治手术(Mile’s),
且行永久性腹部人工肛门
2.全胃切除
3.全结肠切除
8)颅腔
开颅手术,
(不包括穿颅术与穿刺术)
9)再植
断肢断掌再植手术(不包括断指再植)
10)眼及口腔
1.经颅眼眶恶性肿瘤手术
2.口腔癌颌颈联合根治手术 |
注:附加合同所称的重大疾病及重大手术的释义请参阅《友邦附加康福终身健康保险》保险合同的保险条款。
七、责任免除
友邦附加康福终身健康保险责任免除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任何在下列期间发生或由下列原因之一而导致的被保险人住院、门诊、使用医用救护车、患重大疾病或接受重大手术,本公司不负给付附加合同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任何故意行为;
(2)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3)被保险人参与执行军、警任务;
(4)被保险人因从事非法、犯罪的活动或因拒捕而导致的伤害或因遭受司法当局拘禁或被判入狱期间;
(5)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6)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7)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8)任何恐怖分子行为;
(9)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或辐射;
(10)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间(上述病症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所订的定义为准。若在被保险人的
血液样本中发现上述病毒或其抗体,则认定被保险人已感染该病毒);
(11)被保险人置身于任何飞机或空中运输工具(以乘客身份搭乘民用或商业航班者除外)期间;
(12)被保险人进行潜水、滑水、滑雪、轮滑、滑板、滑板车、滑翔翼、跳伞、攀岩运动或探险活动;
(13)被保险人进行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马术、拳击的比赛或被保险人进行特技表演;
(14)被保险人进行赛马、各种车辆表演、赛车运动、驾驶卡丁车;
(15)中暑、屈光不正、精神疾病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影响;
(16)妊娠、流产、分娩、不孕症、避孕及绝育;
(17)美容和外科整形或任何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畸形或缺陷;
(18)非因意外伤害而进行的牙科治疗或手术以及任何原因导致的牙齿修复或牙齿整形;
(19)一般身体检查、疗养、特别护理或静养、康复性治疗、非手术或药物治疗;
(20)等待期内药物过敏、食物中毒、细菌或病毒感染(但因意外伤害致有伤口而生感染者除外)或其他医疗导致的伤害。
友邦康福终身寿险责任免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在下列期间发生或由下列原因之一而导致的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负身故给付的责任:
(1) 投保人、受益人的任何故意行为;
(2)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起两年内或本合同最后复效日起两年内(以较迟者为准)自杀身故;
(3)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
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5) 被保险人从事非法、犯罪的活动或拒捕;
(6) 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间(上述病症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所订的定义为准。若在被保险人的
血液样本中发现上述病毒或其抗体,则认定被保险人已感染该病毒);
(7)
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或辐射;
(8) 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本宣传资料仅供参考,具体的保险责任及其保险合同的其它内容以保险条款为准。
八、友邦康福终身寿险/附加终身健康保险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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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 2006
年最新推出市场唯一的针对住院的给付型终身医疗保险:有事赔钱,没事存钱,到终了还给您全部的钱,一定会超过您所有存的钱,且与目前您现有的任何保障都不冲突;原有保险利益继续享有,新增加各种津贴,所有赔付金均凭诊断书给付,无须发票;一旦投保,保障终身,公司保证续保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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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保险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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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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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前后门诊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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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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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住院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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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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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重病监护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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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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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康复保险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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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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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 30 类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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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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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手术保险金给付( 10 类重大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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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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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医疗运送保险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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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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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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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险种的五大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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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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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险种最大的一个特点是津贴型产品,一旦发生意外或疾病需要住院治疗时,便可得到赔付,而且所有赔付金均
凭诊断书给付,无须发票,与目前您现有的任何保障都不冲突,多一份保障多一份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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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周全,意外、疾病一样不缺;利益丰富,覆盖住院前、中、后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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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疾病与意外的全面保障,保险利益范围广泛、丰富,覆盖到住院医疗各阶段。例如,在住院前后有门诊给付、紧急医疗运送、出院康复金、身故保险金;住院中有每日住院给付、每日重病监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重大手术保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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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续保,终身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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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市场上的健康险多为一年期产品,保户需要每年续保,一旦发生理赔,再要续保就比较困难,同时这些险种往往最高续保到
65岁,超过65岁则保障将终止,而老年时却往往是最需要医疗保障的时期。而
友邦康福终身寿险&附加康福终身健康保险
承诺保证续保,只要在您投保时通过核保,即可保障至终身,使您在晚年时也可拥有充足的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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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额用不完终了还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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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该产品就如同在保险公司设立了一个专款专用的
“终身健康保障基金”,如果在被保险一生的医疗过程中都没有花完他所购买的保额(保额一定大于您所缴的保费),那么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身故时把“终身健康保障基金”中剩余的钱还给他的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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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成年人和老人
均可投保
7至50周的人士均可投保,保险公司专家特别建议,该产品投保宜早不宜迟。一般到了退休后,经济收入自然会减少,缴费压力也相应增大,而趁着自己年青并具备较为充裕的经济收入时,及早购买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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